2020年以來,廣州檢察機關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緊緊圍繞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部署要求,不斷創新監督模式,完善監督機制,聚焦監督重點,加大監督力度,為美麗灣區建設提供精準檢察服務保障。2020年1月至今年6月,共審查環境公益訴訟案件線索2000件、立案1362件、辦理訴前程序案件946件、提起訴訟90件,10個案例獲評全國全省典型案例。
突出辦案重點,著力提升監督精度
一是保護碧水。廣州地處珠江三角洲,人口密集、水系發達。針對轄區內部分河涌污染嚴重的情況,深入開展“黑臭河涌整治”專項監督,督促行政執法部門開展巡河、清淤、治本等工作,促進治理恢復被污染河道38.43公里,推動全市黑臭河涌初步實現“河道清潔、河水清澈、河岸美麗”。針對珠江口海域違法傾倒垃圾事件頻發的問題,持續強化海洋公益訴訟工作,立案46件。通過與相關行政機關聯簽關于辦理海洋環境公益訴訟案件加強協作的實施辦法、關于聯合開展海洋生態修復補償工作的若干意見,設立“海洋公益訴訟聯合室工作站”等方式,探索建立“取證規范、評估便捷、部門協同、督促修復”的海洋公益訴訟模式。辦理的“陳某等非法捕撈水產品案”“新海村整治海洋功能區水域案”入選全國典型案例。
二是守護凈土。聚焦非法占用農用地、濫墾等問題,積極開展農用地保護領域公益訴訟工作,督促行政部門及時拆除違建、整治違法行為,切實加強耕地資源保護。共立案辦理涉農用地領域案件111件,督促恢復被破壞的基本農田、耕地、濕地等共819.73畝。圍繞轄區城鄉部分區域固體廢物垃圾隨意傾倒現象突出問題,實地開展垃圾填埋場、工業園等重點區域污染情況調查,督促行政機關加強整改。共督促回收清運各類垃圾、固廢178.04萬噸。辦理的花都衛某垃圾廠、李某強污染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創新運用先予執行機制進行修復治理,提出1.3億元生態環境修復費用獲法院支持,獲評全國檢察公益訴訟起訴典型案例。
三是呵護綠林。突出加大對非法占用林地、濫伐林木等領域辦案力度,有力遏制濫砍濫伐行為。共立案56件,督促恢復被破壞的林地132.77畝。圍繞城市古樹名木保護領域方面存在的問題,加大辦案力度。共立案79件、辦理訴前程序案件79件,推動保護古樹名木2057棵。加強與相關行政機關磋商,推動建立“古樹診所”,為問題古樹逐一把脈問診。組織法律監督聯絡員、公益訴訟觀察員、村居聯絡員參與公益訴訟工作,提供涉林公益訴訟線索,發揮“檢察前哨”作用,形成護林工作合力。
創新工作機制,著力破解監督難題
一是建立一體化辦案機制。成立市院公益訴訟指揮中心,對重大疑難復雜案件,及時通過交辦、提辦、督辦、領辦等方式推動辦理。組織全市優秀辦案骨干成立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專業化辦案組,專職辦理在全市有重大影響的生態環境案件,通過“專業辦案+研究+培養”的立體模式,提高一體化辦案水平。
二是探索跨區域協作機制。健全廣州、深圳、佛山、東莞市院聯簽的保護珠江流域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公益訴訟協作機制,與深圳前海、珠海橫琴區院會簽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公益訴訟協作意見,與佛山、惠州等大灣區檢察院聯簽跨界河流生態環境聯合治理及長效保護公益訴訟工作機制,推動破解跨區域治理難題。
三是完善跨部門銜接機制。加強與紀委監委、法院、行政機關等的溝通,強化案件通報、個案會商、雙向咨詢、聯合調查等工作。與河長辦、林長辦分別建立“河湖長+檢察長”、“林長+檢察長”工作機制,與紀委監委聯簽公益訴訟案件協作機制,與法院、公安等部門簽訂生態環境修復司法協作機制,與規劃與自然資源部門簽署關于加強公益訴訟檢察與自然資源行政執法銜接工作的實施辦法,推動形成環境公益保護合力。
四是創新智慧支持機制。在全省率先開發集信息采集、線索研判、案件辦理、成效跟進等功能于一體的公益訴訟大數據智能服務平臺,推動解決線索發現難、調查取證難等問題,該項目入選全省檢察機關“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改革創新項目”。創建的“公益訴訟全流程一體化監督模型”,獲評全省十佳大數據法律監督模型。建立全省首個基層院和公益性國家級科研創新機構合作共建的海洋公益訴訟聯合實驗室,全省首個環境公益訴訟聯合檢測實驗室,努力破解取證難、鑒定難。
強化訴源治理,著力增強監督質效
一是強化事前預防。依托廣播電視、報紙、兩微一端、微電影、微視頻等平臺,廣泛宣傳環境公益訴訟工作,提高公眾對生態環境公益訴訟的知曉度和群眾認同感。與南方都市報簽署《公益訴訟合作框架協議》,積極構建以檢察機關為主、新聞媒體等社會力量共同參與的環境公益訴訟新格局。積極推進“雙員互聘”,邀請相關行政機關業務專家擔任特邀檢察官助理,相關行政機關聘請檢察骨干擔任河長助理、林長助理等;建立全省首個國家濕地檢察公益訴訟法治教育基地、全省首個公益訴訟觀察站,推出“鄉村檢察官+公益訴訟觀察員”工作機制,組建公益法治宣講團和公益訴訟志愿者隊伍,借助社會力量共同守護生態環境。
二是強化事后修復。積極踐行恢復性司法理念,對破壞生態環境的侵權行為,既要求侵權人賠償生態環境修復、期間功能損失等費用,又督促侵權人通過增殖放流、消除污染、補種復綠等方式落實修復責任,實現“辦理一案、惠及一片、影響一面”的效果。先后向侵權行為人索賠生態環境修復費用和期間服務功能損失費2.25億元。認真做好公益訴訟制度與行政機關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的有效銜接,與生態環境部門簽訂協作意見,實現互相支持、互相補充。探索生態環境異地修復方式,以“檢察監督+行政履職+企業修復”的方式,建立首個海島生態公益園。建成3個融合生態修復、法治宣傳教育等功能為一體的補種復綠基地,組織侵權人等補種樹苗4萬余株、面積280.66畝。(廣州檢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