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9日,全國首單個人破產重整案在深圳審結。深圳市民梁文錦收到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的裁定書,他的個人破產重整計劃得到了批準。這是全國首部個人破產法規——《深圳經濟特區個人破產條例》正式實施以來的“首案”。
2021年3月1日,《深圳經濟特區個人破產條例》正式實施?!稐l例》規定,符合條件的自然人可以進行破產清算、重整或者和解。法院根據債務人和債權人的申請情況,選擇適當類型的破產程序。
梁文錦2018年選擇藍牙耳機行業進行創業,由于一直無法獲得穩定的客戶資源,自身債務越背越多以致無力償還,2021年3月10日,他向法院申請個人破產。法院審理查明,其申報負債約75萬元,由于創業失敗后很快找到工作,每月收入約2萬元,且有較強的償債意愿,法院同意適用重整程序,與債權人協商制定一份分期還款計劃,該還款計劃履行完畢后,余債可以申請法院予以免除;如果不能嚴格執行該計劃,債權人有權向法院申請對其進行破產清算。
審結梁文錦破產重整案后,深圳中院又審理了個人破產清算“首案”、個人破產和解“首案”,在個人破產審判領域闖出一條新路。
打出司法“組合拳”、適用審判新機制
廣東法院5年助119家企業重整再生
2019年1月14日,深圳揭牌成立全國第一家破產法庭。從率先在全國試點個人破產制度,再到開啟跨境破產司法協助先河,深圳破產法庭不斷推動破產改革向縱深發展。
深圳的試點成果,是廣東破產審判探索中的一個縮影。近年來,廣東法院立足司法審判職能,積極實踐破產法律制度,優化破產制度運行,助力市場主體救治與出清,服務經濟高質量發展。2017年—2021年,全省法院通過破產審判讓119家企業重整再生,引導6559家“僵尸企業”依法有序出清退出市場。
確保企業“破產不停產”
構建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離不開破產制度的完善,作為民營企業最為活躍的地區之一,廣東頻頻打出司法“組合拳”,幫助“僵尸企業”出清退市,讓陷入困境的企業重獲新生。
2021年12月29日,揭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康美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破產重整計劃執行完畢,終結重整程序。
保障運營價值,最大限度降低破產重整對企業經營的負面影響,廣東法院以康美藥業重整案“破產不停產”,為“穩字當頭”給出了最好的詮釋。
中國政法大學法與經濟學研究院院長李曙光評價,該案作為全國首例橫跨刑事、行政、民事三大領域的上市公司破產重整典型案例,財產分布廣泛、利益涉及面廣、法律適用復雜,案件的成功辦結充分體現了廣東法院市場化、法治化、專業化推進破產審判的能力和水平,是有效防控系統性風險的有益嘗試。
近年來,廣東法院不斷提升破產審判質效,挽救了一批具有發展前景的困境企業——
2021年4月6日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對廣州市浪奇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預重整,預重整期間公司綠色日化和健康食品兩大產業正常運轉;
2021年12月31日
深圳中院裁定批準*ST索菱重整計劃執行完畢,從受理到重整表決通過獲批,僅僅歷時31天,將司法程序對企業正常經營影響降到最低。
為疫情下中小微企業紓困
2021年12月,廣州納斯威爾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被廣州中院裁定破產重整后僅23天,52名職工的336萬余元工資獲得全額清償。
納斯威爾公司是一家安防通信技術公司,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導致資金鏈斷裂、銀行貸款無法續期。2021年9月29日,廣州中院裁定受理納斯威爾公司破產清算。
為了盤活公司資產,使職工債權盡快獲得清償,廣州中院和破產管理人通力配合,挖掘企業價值,通過為企業引入投資,變清算為重整,實現企業新生。依托廣州中院“重整智融平臺”的預招募,僅用19天就精準匹配到合適的投資人。2天后,廣州中院裁定受理重整。20天后,重整草案獲表決通過,23天后,法院依法裁定批準重整計劃。
數據顯示,近五年來,廣東法院破產案件平均審理周期跑出加速度,同比用時節省一半,適用快審機制一般在6個月內審結。以廣州為例,2020年以來,全市法院適用快審破產案件743件、快審適用率達七成。僅2021年,廣州法院就成功審結中小微民營企業重整案件8件。
2021年3月3日,國務院發布《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實施情況第三方評估創新舉措,廣州中院破產案件“繁簡分流、快慢分道”改革舉措作為全國法院唯一入選案例,向全國推廣。
新型案例為破產審判貢獻“廣東經驗”
南方日報:《深圳經濟特區個人破產條例》實施以來,深圳中院陸續辦理了一批個人破產案件,請問廣東法院在個人破產審判方面有什么突破?
省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洪適權:去年7月,深圳中院批準了首宗個人破產重整計劃,標志著全國首宗個人破產案件誕生,個人破產制度試點工作邁出了堅實的一步。
個人破產制度是破產法律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為“誠實而不幸”的創業者提供了“東山再起”的機會,對守護企業家精神、保障有尊嚴的生存權意義重大。在試點中,深圳法院加強與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配合,建立了全國首個破產信息聯動公開公示機制,經過聽證審查、財產調查等程序,對破產申請人負債原因、就業狀況、還債能力、誠實信用進行全面評估,在防止惡意逃債情況下,視具體情況裁定個人破產重整、和解、清算。
接下來,廣東高院將會同深圳中院進一步總結首批個人破產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聽取各方面意見,不斷完善配套性措施,推動這項改革試點實現預期目標。
南方日報:5年來,廣東法院在破產審判方面做了哪些試點工作、取得什么成果?
洪適權:廣東法院在依法出清“僵尸企業”,支持上市企業、跨境企業和中小微企業重整等方面積累了豐富經驗,率先審理了許多新型破產案例,為我國破產審判貢獻了“廣東經驗”。
目前,全省法院破產審判專業化、規范化格局基本形成。2019年1月、12月,深圳、廣州相繼在全國最早一批成立專門破產法庭;東莞、佛山、惠州等8個中院和2個基層法院分別設立破產法庭,其他中院設立破產合議庭。
廣東法院在破產審判機制上也有所創新:在全國率先建立全省統一、分級管理、跨地域執業的管理人制度,省法院出臺《關于規范企業破產案件管理人選任與監督工作的若干意見》,全面完成廣東破產管理人名冊編制工作。
省法院對“申請和受理”“管理人”“債務人財產”“破產債權”“重整和清算程序”等70多個破產審判前沿司法疑難問題作出規范性指引?!案郝搫印睓C制順利建立和完善,法院在各級黨政機關的支持下,采取各種方式在全國率先解決無產可破企業的破產經費問題,先后出臺執行移送破產、破產案件快速審理、“僵尸企業”司法處置等十余個規范性文件,助力廣東破產審判高質量發展。